一、多產權建筑現狀
(一)建筑內疏散通道不暢通,安全出口鎖閉,占用公共疏散通道、樓梯多產權建筑內各使用單位為了防盜,通常將安全出口鎖閉,疏散通道封堵;為了最大限度擴大使用面積,會將屬于建筑內部的公共走道改造成業主產業的內走道,或者將疏散樓梯間前室改造成辦公室等。
(二)消防車通道不能保障暢通,停車位雜亂物業管理部門片面追求經濟效益,缺乏必要的規劃,往往將建筑四周的消防車通道隨意劃分成停車位,一旦發生火災事故,將給消防車滅火救援行動造成重大影響。
(三)消防設施不完好,缺乏必要的維護保養
對于缺乏維護修理資金的建筑或建造時期較早的建筑來說,基本沒有與有關單位簽定維護保養合同,一旦消防設施發生故障,往往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維修。
(四)業主人員成分復雜,消防安全意識淡薄,不依法辦理相關報審手續,建筑內部改造隨意性大
多產權建筑使用性質多為商業辦公,相關職能部門對其約束力較小,導致部分業主在進行內部改造裝修時,不按法律規定進行程序申報,私自進行改造裝修,從而造成“先天性”火災隱患。 |